第一章 管理機構及分工
第一條 成立武漢工商學院大學生醫保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后勤部、財務部、學工部、校醫務室負責人及各學院黨總支書記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學生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生醫保辦),學生醫保辦設在醫務室。
第二條 學工部負責大學生醫保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動員、信息統計等工作;財務部負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門診醫療費報銷等工作;校醫務室負責制定并落實大學生就醫的各項政策和普通門診管理辦法等工作;各學院負責學生的參保組織、身份確認、信息采集、大學生醫保政策的宣傳;學生醫保辦負責全校大學生醫保工作的聯絡、協調、宣傳、收集學生的住院資料送醫保處、保險公司理賠和門診醫療費用的統計、審核、報銷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已繳費的我校全日制本、??圃谛4髮W生。
第四條 大學生醫療保險費用按學年繳納。每年秋季開學報到時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費用,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元,否則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第五條 大學生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為參保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生為參保當年的注冊之日至次年8月31日)。
第六條 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統籌基金,由武漢市醫保中心按我校當年實際參保學生人數,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撥付,由學校統一管理、包干使用。
第七條 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住院及門診重癥統籌與普通門診統籌相結合的保障方式。住院及門診重癥統籌由武漢市醫療保險中心負責辦理,普通門診的統籌由學校負責辦理。
第三章 醫療保障待遇
第八條 學生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用后,按學年度享受相應的普通門診醫療待
遇。
第九條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及金額:
1、在校醫務室就醫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報銷(即:學校承擔70%、個人承擔30%),自費類藥品個人承擔100%。由學生醫保辦負責統計、審核。
2、學生因病情嚴重和校醫務室無法處理的疾病,需要轉院的,帶上身份證,在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示身份證,告知醫院已參加了大學生醫保,出院時直接在醫院報銷結算。但必須是在武漢市的醫保定點醫院(寒、暑假、休學和實習除外),發生的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1)、在武漢市醫保定點醫院住院的、寒暑假期間、休學和異地實習住院的醫療費用由武漢市醫保中心報銷,報銷比例一級醫療機構報銷8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7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60%,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報銷限額為13萬元。
(2)、有下列疾病的可辦理門診重癥:
(門診重癥醫療費用由武漢市醫保中心按50%比例報銷)
(1)、肝移植后抗排異;
(2)、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前期);
(3)、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
(4)、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
(5)、慢性阻塞性肺疾?、蠹壖耙陨?;
(6)、慢性肺源性心臟?。ㄟ_到肺、心功能失代償期);
(7)、甲狀腺功能亢進(發生了甲狀腺毒癥性心臟病的);
(8)、血友??;
(9)、類風濕性關節炎(X線檢查關節病變Ⅲ期及以上的);
(10)、系統性硬化?。ㄟ_到皮膚病變硬化期或萎縮期的);
(11)、強直性脊柱炎(出現“放射學骶髂關節炎”的);
(12)、血管介入治療術后;
(13)、心臟瓣膜置換術后;
(14)、兒童孤獨癥;
(15)、腦性癱瘓;
(16)、精神發育遲滯(伴有精神障礙的)。
3、若醫?;鸾Y余和沉淀較多者,可逐年提高報銷比例。
4、學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校醫務室就診的),每月1-10日到醫保辦報銷,當年的醫療費用在8月31日之前報銷完,跨年度的醫療費用、校外門診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條 下列情況的普通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1.擅自外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
2.因打架、斗毆、酗酒、自殘及其它違法違紀和犯罪行為造成的傷害;
3.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賠償責任部分的;
4.已被納入門診重大疾病統籌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用;
5.不符合《武漢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武漢市城鎮居民醫療保
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門診診療和用藥范圍的費用。
第四章 費用結算與管理
第十一條 參保大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疾病就醫時,先自付全部費用,再按規定程序和比例予以報銷。報銷費用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醫務室出具的門診收據和病歷,并提供武漢市內的建行卡號,于每月1—10日到學生醫保辦辦理審核報銷手續,報銷上月發生的醫療費用,學校財務將在每月11—20日之間把錢打在銀行卡里。
第十二條 市醫保中心撥付的大學生醫?;?,學校劃財務部統一管理,??顚S?,結余轉入下年度使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三條 學生醫保辦對每一筆診療費用進行嚴格審核,建立明細臺帳,制定月報表,便于審計、教育、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査,同時也便于學校及時掌握學生就診情況。
第五章 就診與門診醫療管理
第十四條 校醫務室為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二十四小時為學生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解決疾病痛苦,盡量滿足學生需求。
第十五條 學生在校醫務室就醫時應憑學生證、身份證、門診病歷掛號就診治療。如病情嚴重需轉診的病例,可到武漢市的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
第十六條 校醫務室門診處方用藥一般每次不超過三天劑量,慢性疾病不超過一周用量,每次就診不超過五種藥品(危重和搶救的病人除外)。診療項目及藥品應嚴格按照湖北省、武漢市基本醫保藥品目錄所規定的范圍使用。
第十七條 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堅決杜絕學生點名開藥,開大處方藥,“人情”藥。同時,要防止學生“一人看病”、“多人吃藥”和冒用他人名字開藥等現象的出現,如發現此事,一經查實,除取消當年度門診統籌資格外,還應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 學生在校外醫院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或自行到醫藥公司、藥店等非醫療機構購藥的,其醫療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十九條 校醫務室要將各種藥品價格、治療費用等相關收費信息向學生公示。各種藥品和治療用品的采購,要做到貨比三家、質優價廉。
第二十條 校醫務室要嚴格執行居民醫保的相關規定,對學生就診要因病施治、合理檢査、合理用藥,為大學生提供優質、廉價的醫療服務,其藥品價格、治療費等相關費用應按居民醫保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校醫務室應加強內部管理,健全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 學生就診時應自覺遵守本辦法規定,文明就醫,妥善保管好自已的病歷和發票,不得無理取鬧或糾纏醫護人員。凡干擾醫院正常秩序的、或違規違紀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三條 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大學生,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重癥疾病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大學生醫?;鹬Ц逗?,剩余費用由商業保險公司根據市醫保中心出具的大學生居民醫保醫療費用分割單,辦理二次賠付手續。
第二十四條 凡是參加了大學生醫保的學生,武漢市醫保中心為每個參保者辦理了大病醫療保險,如住院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部分)超過8千元以上,帶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到中國人壽各網點辦理大病保險理賠業務。
第二十五條 參保大學生的住院醫療和門診特殊病病種醫療的保障待遇及管理按照《武漢地區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試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學校大學生醫保領導小組負責解釋。